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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4年3月4日聯合報B1G版「中興新村青少年活動中心 成法會場地 「不如把青少年三字拆掉」、「有錢蓋意象 沒錢開放活動中心?」一文,提供說明資料如下:
發布日期 2015/03/04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內「青少年活動中心」是可舉辦籃球等球類比賽及做多用途使用之建築物,開放租借使用,並非因名稱而僅限提供青少年使用。
  中科管理局依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本活動中心目前收費標準為:園區內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半日收費5000元、園區外收8000元,該收費標準係台灣省政府時代參考活動中心半日所使用的電費計算沿用迄今。
   
聯絡人:楊琇喻(投資組業推科)
聯絡電話:04-25658588*1115 
更新日期: 201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