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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3年7月27日台灣時報「虎尾農民求生 反富喬排廢污染」此篇報導,提供說明資料如下:
發布日期 2014/07/30
一 . 富喬公司在空氣污染防制方面,均依法取得固定空氣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該公司排氣均經由污染防制設備收集處理後排放至大氣。自農業損害案件後,環保局不定期煙道抽檢結果皆符合國家排放標準,另中科管理局也安排專家學者進廠輔導提供專業建議,輔導該公司除符合法規標準外,再研議其他改善對策,不對周邊作物產生影響。
  
二. 本事件雖然富喬公司之排放符合規定,對於鄰近敏感性或耐受性較差之農作物的影響,目前也依「公害糾紛處理法」由環保署裁處中,富喬公司表示將依環保署裁處結果辦理農損賠償,中科管理局將持續與該公司積極溝通,針對本事件展現出最大誠意,讓本事件圓滿落幕。
   
聯絡人:楊琇喻(投資組業推科)
聯絡電話:04-25658588*1115 
更新日期: 201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