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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
本局「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及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會設置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第八點規定,並修正名稱為「就業歧視評議暨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發布日期 2018/02/01
公告單位 環安組
聯絡組室: 環安組 勞工行政科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何怡佳04-25658588轉7920
更新日期: 201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