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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
有關職業災害(以下簡稱職災)勞工或其遺屬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第61條規定,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存入補償金事宜。
發布日期 2019/12/20
公告單位 環安組
依勞動部108年12月18日勞動條2字第1080131273號函辦理。
聯絡組室: 環安組 勞工行政科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羅裕堂/04-25658588-7919
更新日期: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