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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
公告:部分函釋因與勞動基準法第34規定牴觸,自107年3月1日停止適用。
發布日期 2018/03/06
公告單位 環安組
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4月11日勞動2字第1010007825號函、95年2月24日勞動2字第0950009008號函、88年5月12日台88勞動2字第020026號函及77年10月18日台77勞動2字第23416號函暨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73年8月27日(73)台內勞字第253438號函,與勞動基準法第34條規定未合部分,自107年3月1日停止適用。
聯絡組室: 環安組 勞工行政科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何怡佳04-25658588轉7920
更新日期: 201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