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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投資組業務推展科聘用翻譯員徵才
發布日期 2021/01/05
公告單位 人事室
職 稱:聘用翻譯員
官等職等:328薪點(薪點折合率每點124.7元)
名額:1名

一、資格條件:
(一)為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及具有相當全民英檢高級資格(傳統多益880分以上或等同能力且附證書)。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規定情形者。
(三)具行銷推廣、涉外事務等學經歷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二、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局涉外業務。
(二) 外賓接待。
(三) 英文翻譯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40763台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

四、聯絡方式:
(一) 有意且資格符合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含自傳)給本局調閱,上傳附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3.語言檢定及專業證照4.其他公務機關工作證明文件(無工作證明則免附)等文件,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 另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ctsp.gov.tw)最新公告/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另存成Excel檔,請於110年1月11日(含)前e-mail至maggie@ctsp.gov.tw,註明應徵「聘用翻譯員」職缺)。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資格不合(自傳未填寫及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 擇優酌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報名人員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組室: 人事室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聯絡電話:04-25658588轉分機6611 戴小姐;  傳真電話:04-25658833
更新日期: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