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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中科台積電2奈米廠生變?中市府:盼勿排擠民生水電」之釐清說明
發布日期 2023/08/11
一、本案都市計畫於111年3月14日送審已1年5個月
針對市府都發局表示「都市計畫案今(112)年3月13日送台中市都委會審議」,中科係於111年3月14日將計畫函送台中市政府審議,歷經兩次專案小組討論後,市府甫於112年3月13日將本案納入市都委會大會審議提案,決議請中科依結論補正後再提審,中科已依結論,將相關補充內容四次函覆市府(包含台電、台水公司承諾事項),正等待市府排入大會審議。
二、用水計畫、用電計畫前於111年5月依規定程序報請經濟部及台電公司審核通過
(一)本擴建計畫案之用水計畫書已於111年5月3日取得台水公司之供水同意函並獲經濟部水利署審查通過;用電計畫書已於111年5月19日取得台電公司用電同意函。上述審議結果,並納於本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內,經行政院環保署於112年2月8日召開環評大會審議通過在案。
(二)台中市政府於上述程序完備後,復要求應再出具不影響民生水電之更具體承諾,中科亦配合洽請台電及台水公司分別於112年5月2日及5月11日分別出具公文,並於112年7月11日邀集台電及台水公司召開協調會議,將具體承諾列入文字紀錄於112年7月14日函送台中市政府。
(三)園區擴建之用水用電計畫本有其嚴謹之審查程序,由中央主管機關及供應權責單位依據相關法令規則,對需求之供應及環境影響進行評議;水、電供應之核准量經專業檢討後始能同意或通過。本計畫用水用電計畫前已於111年5月報請經濟部及台電公司審核通過並發給核准公文。
三、本案用水計畫終期全數使用再生水,占7%用水量屬誤解
(一)針對市府都發局表示「擴二新增用水量每日9.56萬噸占全市用水量7%」屬誤解,本案9.56萬CMD是預估終期用水量,為逐期增加,且製程終期100%使用再生水,與民生用水並無競合關係。而再生水的供應計畫正是台中市政府與營建署規劃推動中的工作,依用水計畫,如再生水供應不及的部分才由自來水調配供應。所以除非市府未來完全無法供應再生水,才會在終期有占7%之情形。
(二)如市府能逐年及時供應再生水,則除了少量生活用水及備援用水之外,本計畫常態為無用水量(自來水)。
更新日期: 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