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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營業項目變更登記
發布日期 2019/01/10
應備文件
相關連結

1. 申請書(委託會計師或律師代理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一份)
2.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本局投資組變更投資計畫核准函;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備註2】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者,應附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許可函影本;經營許可業務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影本;無則免送)
3. 公司章程影本
4. 股東會議事錄影本
5. 變更登記表二份
6. 登記費:新臺幣一千元
7 經濟部公司變更名稱或所營事業預查申請表核准聯正本一份。
備註:請於申請公司或營利登記前至下列二個網址查詢公司名稱或營利事業名稱是否已有註冊商標申請在先,或是否為他人著名商標,以減少公司名稱或營利事業名稱與商標權衝突之爭議。
「商標檢索系統」網址: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index.jsp

「公司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網址:
http://tmsearch.tipo.gov.tw/TIPO_DR/index.jsp
備註1:自97年5月1日起,配合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線上審核計畫,免附核准之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惟請於申請書填列預查編號
備註2:所稱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持有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股份或出資額逾百分之三十或對該第三地區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



更新日期: 201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