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6日(四)止受理申請,歡迎全國公私立大學及技專校院踴躍提出申請。
一. 補助依據: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作業規範。
二. 辦理目的:
本計畫係為鼓勵園區周邊大專校院開辦與高科技產業接軌之專業相關模組課程,配合園區廠商人才需求,進行專業課程規劃與企業實習,提升準畢業生專業技能,調和理論教學與實務經驗,藉以縮短科技產業人才學用落差,建立有效之園區廠商產學媒合機制,彌補園區高科技專業人才需求缺口。
三. 補助對象:
國內公私立大學及技專校院。其中補助選課對象為大學三、四年級、研究生(含碩、博士生)、五專之四、五年級,二專之一、二年級,二技之一、二年級,四技之三、四年級以上學生;補助企業實習對象為本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或碩士班學生。
四. 補助條件或基準:
「模組課程(含課程及企業實習)計畫」(A式)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下同)120萬元;「企業實習計畫」(B式)補助經費上限為50萬元。
五. 計畫補助原則:
(一) 受補助之計畫不得同時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
(二) 申請計畫所提送之規格內容業經審查作業核定補助後,簽約計畫書執行內容不得低於原提「計畫申請書」所承諾之規格條件。
(三) 受補助計畫合作廠商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倘有違反該規定者,與該企業合作所衍生之相關費用(不含實習生津貼)將不予以認列。
六. 申請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6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 經費用途及使用範圍:
包含人事費及其他費用。另每一補助申請案須編列學校配合款應達計畫總經費(補助款加配合款)10%(含)以上。
八. 經費來源:
三園區管理局公務預算總補助經費2,740萬元。
九. 審查方式:
(一) 審查委員依審查標準就計畫書內容進行書面審查及評分。
(二) 召開審核會議,審查委員依領域、名次、補助經費額度進行排序,選出模組課程或企業實習計畫之推薦名單、候補名單及核定補助金額。
十. 申請應備文件:
(一) 計畫書紙本一式4份。
(二) 電子檔光碟或隨身碟1份。
(三) 申請公文(受文者:博大股份有限公司)。
計畫相關文件電子檔,請逕至本局網站(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廠商服務/產學計畫/產學補助計畫公告)下載
網址:https://www.ctsp.gov.tw/
十一. 說明會資訊:說明計畫申請規定及流程作業,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1i97GQzMMu8iskSN9
(一) 北區:114年1月22日(星期三)14:00-15:30於竹科管理局1樓簡報室(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二) 中區:114年2月7日(星期五)14:00-15:30於中科數位創新中心1樓創意講堂(臺中市大雅區科雅路6號)
(三) 南區:114年2月4日(星期二)10:00-11:30於南科管理局2樓201會議室(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
十二. 申請程序與洽詢資訊:
申請機構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限內,以正式公文函送申請應備文件至計畫辦公室。
(一) 收件單位:「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辦公室」(博大公司)
(二) 收件地址:300091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三) 聯絡人資訊:
詹先生(03)577-3311#2138;李小姐(03)577-3311#2133
更新日期:
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