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分享至臉書 字級大小大 中 小 友善列印轉寄好友
有關5月27日聯合晚報A10版所載「中科三期開發案 環評:1個月評健康風險」乙文,回應如下:
發布日期 2010/05/31
針對99.5.27聯合晚報A10版刊載「中科三期開發案 環評會:一
個月評健康風險」乙文,本局說明如下:
針對99年5月27日七星環評第6次專案小組決議,將召開健康風險評估專家會議,本局尊重環評會決議。針對七星環評案審查結論遭撤銷,主要是行政法院係判斷原環評審查過程中有關健康風險資訊蒐集涉有瑕疵未經確認即經審查通過,有未充分斟酌相關事項而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或錯誤資訊之判斷而有瑕疵。所以本局亦認同應針對健康風險評估議題,藉由專家平台,進行理性、專業討論,以化解各界疑慮。
本局94至95年間辦理七星基地環境影響說明書,當時環評法、施行細則及作業準則,均無規定需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亦即本局當時提送之環評書件內容均符合環評法相關規定。惟本局仍基於民眾健康風險考量於審查過程中,進行「空氣影響健康風險」分析(AALG),其結果顯示對民眾健康風險之影響均不顯著。並且本局亦已於97年11月依照原環評審查結論,於營運前完成健康風險評估,並提送環保署審查,評估結果係符合美國環保署「可接受」之風險。因應本次七星環評審查結論經法院撤銷後重提環評審查,為納入開發現況,並採保守方式評估相關影響,七星基地增量致癌風險及非致癌風險危害指數,仍在美國環保署之標準「可接受」範圍內。
環保署預定近期召開健康風險評估專家會議,本局將配合審查,並期本案在兼顧國民健康之安全、國家經濟發展及園區廠商權益之下,儘速完成周全的審查。

更新日期: 201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