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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管理局對107年8月22日TVBS新聞「中科用21萬元買機器人 廠商爆一隻才1.8萬元」相關報導的回應
發布日期 2018/08/23
有關TVBS新聞於107年8月22日報導「中科用21萬元買機器人 廠商爆一隻才1.8萬元」乙案,與事實不符,本局澄清說明如下:
一、本案承商中心圓工作室(以下簡稱廠商)履約所交付之機器人經本局驗收,因不符合本案採購需求功能,且廠商未於驗收改善期限內完成改善,致生履約爭議。
二、廠商所交付標的係一般俗稱之火流星機器人,該機器人無AI視覺功能、屬入門級人形機器人,本局已於107年3月採購交貨,並於中科AI智慧機器人自造基地內使用,本局並無再度採購之需求,故火流星機器人非屬本案採購標的。
三、本案採購標的「AI視覺機器人」,屬人形機器人之高階機種,需具備「系統整合功能」,即機器人透過內置鏡頭取得影像信號(如眼睛機能),再經由撰寫影像辨識程式及機器人內部控制器之運算,結合AI人工智慧,以提供作為訓練學生或創客學習AI智慧機器人的重要工具,例如鏡頭判斷前方有一顆球,便能驅使機器人去踢球等,此為AI視覺機器人之高階功能。
四、廠商履約所交付之標的除火流星機器人本體外,尚包括AI伺服馬達、運算控制器、鏡頭模組、機器人金屬框架及手部夾爪模組等附屬設備,廠商應將上述設備有效組裝成一台具有系統整合及AI視覺功能的高階人形機器人,而非交付散裝的零組件。又廠商無法有效組裝及整合所有設備,部分AI伺服馬達、鏡頭模組及運算控制器竟僅以束帶綑綁於機器人本體,卻以此辯稱已組裝,另有手部夾爪模組以類似曬衣夾之物品交付等離譜行徑及其他驗收缺失,毫無正常之履約能力,爰本局於107年7月9日辦理驗收未予通過並限期改善。
五、AI視覺機器人(高階) 與火流星機器人(入門)的規格比較表如附表,二者售價因規格級別不同差距極大,廠商指稱本局以高價預算購買入門級機器人,實為誤導社會大眾,營造不當連結,企圖掩飾其無正常履約能力之事實。
六、有關本案履約爭議部分,本局刻正循行政程序管道送請工程會協助處理,期由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評判,以利契約雙方有所遵循。本局重申絕無廠商所指浪費公帑之情事;有關廠商指涉本局辦理採購案浮編預算、污蔑等情事,已嚴重損及本局形象,本局將採取司法途徑捍衛清白。
更新日期: 201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