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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管理局對104年8月14日蘋果日報「中科二期與兒童人權」報導回應說明如下:
發布日期 2015/08/19
  有關蘋果日報報載「中科二期與兒童人權」中作者引述某大學碩士論文研究結論,指出中科周邊居民室外暴露苯、甲苯、乙苯等之非致癌風險及致癌風險均已超過可接受程度,另台中市國安國小附近致癌風險達到1.5*10-4,由於該引述資料係引用摘要未對研究方法加以說明,恐有斷章取義造成誤解之慮,本局釐清說明如下:
  環保署於99年4月9日始公告「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做為開發行為範圍內居民健康風險影響評估依據,然該碩士論文為95年6月完成,當時國內並無規範健康風險評估標準作業程序,其研究結果顯然無法代表中科開發之影響。
  另該碩士論文之研究方法是以中科的四條聯外道路在園區外圍與其他道路交接點做為VOCs(揮發性有機物)交通來源之採樣點,該交通源所排放之污染物並非來自中科園區廠商,如何可歸責於中科,再查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中有關危害性化學物質之排放源、排放途徑及排放量之確認乙節,已載明並未包含交通源所排放之污染物,即以交通源推估之健康風險評估並不符合現行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
  綜上,該報導對本局實不公允,惟本局願以負責任的態度,持續加強環境品質監測,公開監測資訊,以釐清外界疑慮。
  
聯絡人:楊琇喻(投資組業推科)
聯絡電話:04-25658588*1115
更新日期: 201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