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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本局工商組外貿保稅科經建行政職系秘書職缺徵才
發布日期 2022/07/01
公告單位 人事室
職稱:秘書
名額:1名(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
職系: 經建行政職系
職務列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一、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薦任升等考試)及格,具本職缺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滿3年。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規定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者。
(四) 具備外貿通關、保稅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五) 熟諳電腦使用操作並具英文檢定證照者優先考量。


二、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園區倉儲物流儲運單位之規劃引進,權利金審核、營運管理等事項。
(二) 辦理園區貿易、保稅等相關法令之修訂及保稅範圍之劃定等業務。
(三) 辦理園區事業保稅相關業務及保稅業務管理系統增修。
(四) 辦理園區事業管理費審核及催收、貨品輸出入簽證審核及准駁等事項。
(五) 其他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本局(40763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


四、聯絡方式:
(一)有意且資格符合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含自傳)給本局調閱,並將以下證照文件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語言檢定及專業證照等。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資格不合(自傳未填寫及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三)擇優酌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組室: 人事室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04-25658588轉分機6611 戴小姐 ;傳真電話:04-25658833
更新日期: 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