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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本局聘用研究助理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
發布日期 2022/03/23
公告單位 人事室
人員區分:職務代理人
職 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官等職等:薪點折合率每點129.7元,每月新臺幣36,316元 (280薪點)。
名額:1名
工作地點:臺中市
性別:不拘
公告截止日期:111年3月25日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4.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一年以上者。

二、工作項目:
1.規劃國際合作相關事宜。
2.國內外訪客參訪接待。
3.大陸人士進入科學園區從事商務活動申請。
4.辦理副局長室行程規劃安排、組室業務協調、公文遞送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40763台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

四、聯絡方式:
(一) 本職務係擔任本局聘用研究助理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計111年6月13日至111年11月13日止),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
(二) 有意且資格符合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語言檢定及專業證照4.其他公務機關工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文件上傳,未能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資格不合(自傳未填寫及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擇優酌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報名人員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隱匿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聯絡組室: 人事室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專員戴麗美;電話: 04-25658588 分機:6611
更新日期: 202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