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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先行共同生活」之疑義及證明文件一案。
發布日期 2017/10/27
公告單位 環安組
勞動部函釋詳如附件。
聯絡組室: 環安組 勞工行政科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04-25658588轉7920何怡佳
更新日期: 2018/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