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分享至臉書 字級大小大 中 小 友善列印轉寄好友
性別平等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但書所定「正當理由」疑義釋示。
發布日期 2019/02/21
公告單位 環安組
依據勞動部108年2月21日勞動條4字第1080130174號函辦理。
聯絡組室: 環安組 勞工行政科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何怡佳04-25658588轉7920
更新日期: 2019/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