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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
有關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並連續出勤工作逾二曆日(跨越三曆日)之工資計算疑義。
發布日期 2018/07/03
公告單位 環安組
依據勞動部107年7月2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0860號函辦理。
聯絡組室: 環安組 勞工行政科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何怡佳04-25658588轉7920
更新日期: 2018/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