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分享至臉書 字級大小大 中 小 友善列印轉寄好友
勞工事務
轉知「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4條之1,業經勞動部於104年5月14日令修正發布施行。
發布日期 2015/05/18
公告單位 環安組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4條之1,業經勞動部於104年5月14日以勞動條4字第1040130772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1份。
聯絡組室: 環安組 勞工行政科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04-25658588轉7920何怡佳
更新日期: 201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