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分享至臉書 字級大小大 中 小 友善列印轉寄好友
勞工事務
勞動部擴大勞動事件處理必要費用扶助範圍並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勞工如有需要可向法扶基金會各地分會詢問
發布日期 2021/07/05
公告單位
一、勞動部修正「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擴大勞動事件必要費用扶助之類型及項目,增加「職業災害補(賠)償」及「未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類型之案件;另扶助項目亦擴大至鑑定費、執行費及證人費或經法院裁定須支出之必要費用等,以提供勞工更加完善之法律扶助,前述規定自本(110)年7月1日起生效。
二、復考量訴訟之專業性及民眾就近申請之便利性,前揭扶助亦於生效日起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下稱法扶基金會)辦理,期藉由法扶基金會廣布於全國各地之分會據點及勞工專科律師之專業,協助勞工透過司法救濟管道爭取勞動權益,以及早回復正常生活,勞工如有需要可向法扶基金會各地分會詢問,全國法扶專線412-8518或至該基金會網站查詢(https://www.laf.org.tw/)。
聯絡組室: 環安組 勞工行政科
本局聯絡人/連絡電話: 陳昱峰/(04)25658588#7919
更新日期: 2021/07/05